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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河南洛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GL-2021-095;
2、项目名称: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主要内容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绿色包装、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②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1101室报名。
3.售价:300元/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1103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1103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2、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汝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洛阳市汝阳县杜康大道与243省道交汇处西北角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洛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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