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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长乐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类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采购公告
2 更正公告
3 中标(成交)公告
4 合同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长乐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类采购项目 2021-12-09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长乐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类采购项目 2021-12-09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乙方:福建中华技师学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FJSXH[GK]2021019-1的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长乐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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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2-1 C1806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长乐高素质农民培训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2400(人次)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万零壹仟壹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1年12月25日前完成培训;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包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省级资金: ★培训人数共2400人次,每位学员本年度可参加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培训不超过3次(含3次),每人次培训期限1-5天(不含5天)(含实习实训和线上培训,按每天8学时、每学时45分钟计)。 1、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以上,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每位学员本年度可参加省 级资金培训项目培训不超过3次(含3次,统计数据按人次计)。 培训对象分类标准: ⑴种植户、养殖户、农机手; ⑵建档立卡脱贫户、低收入人群; 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 ⑷村两委成员、休闲农业人员、乡村康养人员、冷链物流人员、农产品加工人员。 2、培训层次。举办的培训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 3、职责分工。供 应商负责培训对象的组织,并进行分类登记。在采购人的指导下,确定培训对象、并于开班1周前将培训计划报送采购人审核。优化培训课程,选好培训师资,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及时把信息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 4、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每人次300元。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现场实训、异地培训、观摩学习、线上培训、师资培训、宣传报道、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交通(包括学员异地集中培训的往返交通费补助)以及培训后的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供 应商按成交金额实行包干制(自负盈亏)。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1期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任务,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和我区实施方案的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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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50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50%,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
2 50 完成培训任务并由第三方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余下的50%,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付款完毕。。
10、违约责任
10.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招标保证金,如招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订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若因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0.5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0.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培训人数共2400人次,每位学员本年度可参加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培训不超过3次(含3次),每人次培训期限1-5天(不含5天)(含实习实训和线上培训,按每天8学时、每学时45分钟计)。 1、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以上,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每位学员本年度可参加省 级资金培训项目培训不超过3次(含3次,统计数据按人次计)。 培训对象分类标准: ⑴种植户、养殖户、农机手; ⑵建档立卡脱贫户、低收入人群; 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 ⑷村两委成员、休闲农业人员、乡村康养人员、冷链物流人员、农产品加工人员。 2、培训层次。举办的培训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 3、职责分工。供应商负责培训对象的组织,并进行分类登记。在采购人的指导下,确定培训对象、并于开班1周前将培训计划报送采购人审核。优化培训课程,选好培训师资,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及时把信息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 4、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每人次300元。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现场实训、异地培训、观摩学习、线上培训、师资培训、宣传报道、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交通(包括学员异地集中培训的往返交通费补助)以及培训后的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供 应商按成交金额实行包干制(自负盈亏)。 (以下内容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 一、培训前期 1、需充分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需求的具体情况,制定培训服务计划并负责实施,保障培训的效果与质量; 2、中标人做为项目的实施方,应当对培训过程安全负主体责任,制定培训工作安全生产与疫病防控预案,提供必要的疫病防护措施,确保培训过程安全,不发生安全与疾病传染事故。中标人应当制作培训须知传达到每个学员,并为参训学员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保险。在学员摸底时检查学员绿码及去向码,提前排除来自中、高风险区的人员;开班时做好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加强场地及人员消毒工作,张贴机构张贴码,要求学员及教职人员扫码进场,做好全程的疫情防控工作。 3、每期的培训开班时间、课程设置及师资邀请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拟定确认,并在开班前3日报备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培训计划进行质疑,并提出改正意见,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意见及时修正培训计划并实施,若对培训计划存有较大分歧而不能协商一致,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按相关条款追究中标人责任。 4、遴选高水平师资。专业课程的培训教师须选择专业理论知识扎实,生产实践能力强,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教学和培训,能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的教学能手作为培训师资。综合素养及能力拓展课程(乡村非专业特色课程)可包含: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乡土文化、乡村康养、农村电子信息应用(含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防灾应急防护、涉农法律法规宣讲(农村调解)等,教学老师应当是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或具相应的专业资质人员。 5、培训前需将所有授课老师的授课PPT收集齐全并进行初审,禁止PPT中出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内容,初审后至少需在培训开班前2天反馈采购人;培训开始时须根据课程安排选择符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要求的教材,至少从中央及省 级《农民教育培训教材目录》中选三本以上教材发放,编制学员培训手册、讲师PPT等材料,装订成册,保证参训人员一人一份。 6、要与采购人做好培训前的衔接、筹备事宜,落实培训场所,做好培训组织工作。 二、培训中期 1、做好培训过程中的教学管理;中标人做好培训过程管理,保障培训效果。确保受训人员的到课率和较好的课堂纪律,不迟到早退及旷课,病事假等应提交书面假条。采购人将不定期开展抽查,每抽查一次到课率低于90%,将扣除合同金额1%,扣除上限为5%;当同一期培训到课率抽查不合格三次以上,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责任。 2、做好培训过程的保障工作,包括培训现场布置,如音响、麦克风、投影、横幅等;做好培训过程的影像记录,包括培训签到、培训现场不同角度的录像以及全景拍照等。 3、对学员进行培训效果试卷测试,并整理归档。 4、培训机构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对培训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并进行播放,并确保每一合同包有一篇市 级以上媒体报道。 三、培训后期 1、中标人总结培训过程,收集相关材料。包括文字方案材料、宣传报道、通讯录、照片等,刻录光盘或其他数字贮存报送采购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下如无特殊注明均为电子版): ① 培训活动方案; ② 新闻稿(图文版)、其他媒体宣传报道材料(如有); ③ 授课版课件PPT(命名要求:讲师姓名+授课主题); ④ 培训总结(包括:时间及地点、参加人员及人数、培训内容概要、邀请嘉宾、培训评价、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工作总结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等项目实施要求的所有材料; ⑤ 培训学员签到表扫描件,培训反馈情况汇总表(包括:发出份数、回收份数、评价概述等)及反馈表扫描件; ⑥ 培训现场照片、授课录像视频(命名要求:讲师姓名+授课主题); ⑦ 补助经费使用明细表,费用开支原始票据扫描件; ⑧ 活动签到表扫描件。 ⑨ 学员培训效果检测试卷。以上以实际服务要求内容为准。 2、中标人及时把已培训人员信息等录入高素质农民信息管理系统。 3、中标人组织学员参加“农民培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培训评价,每班次参评率应达100%,综合得分须达到4.9分以上。  四、检查验收: 1、中标人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收集、制作完成上述的验收验审材料,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的相关专业评审组,对供应方的培训实施情况、成果进行验审评价,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采购人及时给付项目款项。采购人有权对验收方案进行细化调整,并在调整后告知中标人。 五、其它要求 1、中标人需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要求,严格、诚信地组织好培训服务(包含师资、期数、人数等)。若有内容变动,应与采购人协商确认后执行。 2、本项目所含费用为开展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培训资料费、培训场地费、辅材费、人员工资、场地费、交通费、以及培训期间被培训人员的饮用水等基本费、管理费、税金及相关服务等一切费用的综合体现。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等其它应缴的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3、本次培训工作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4 天内完成培训、平台录入上传等相关工作。因新冠疫情防控整体工作安排及要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培训,采购人与投标人应充分协商解决方案,可延期开展培训工作,若意见不一致,参 考合同异议解决方案。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乙方: 福建中华技师学院
住所: 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7号楼2-3层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
单位负责人: 李强 单位负责人: 杜玉良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张燕
联系方法: 15377915108
联系方法: 1350698949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工行东街口支行
账号: 账号: 1402023309008933693

签订地点: 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签订日期:2021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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