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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中小型水库划界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法库县中小型水库划界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9-24 至 2021-09-30
撰写单位: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库县中小型水库划界)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中小型水库划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4-00028
项目名称:法库县中小型水库划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26,000.00
最高限价(元):92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完成沈阳市法库县13座水库工程划界工作,提交如下成果:
(1)水库工程划界实施方案报告(含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控制点坐标数据)。
(2)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线(矢量数据、格式.shp文件、国家2000坐标系、85国家高程基准)。
(3)界桩点矢量数据及坐标信息(矢量数据、格式.shp文件、国家2000坐标系、85国家高程基准)。
(4)用85国家高程系复核水库特征水位及水库建筑物高程。
(5)界桩制作与埋设要求每个水库不少于20根。埋设位置选取原则为:水库上游、下游左右岸各设置1根界桩,水库坝址两端上下游各设置1根界桩,水库输泄水建筑物四周,其余界桩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水事敏感区埋设。
二、验收: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内获取成功后,务必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若未经电话确认获取文件遗漏后果自负。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形式)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以及携带解密/报价所需的电子设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解密/报价所需的电子设备导致解密/报价失败,供应商责任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水利局
地  址: 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56号,创富中心520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shenyangyunsheng@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云峰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允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30188000114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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