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新区市政道路完善提升园林绿化工程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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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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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南谯新区市政道路完善提升园林绿化工程(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南谯新区市政道路完善提升园林绿化工程 (三标段) | ||
项目编号 | czgc202111-114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南谯区林业局 | |
地址 | 滁州市南谯区政务新区5#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殷德成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金鹏99广场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工 1875501795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10日8时3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山东大地园林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绿化工程施工相应能力 | ||
投标价(元)/费率(%) | 陆佰捌拾叁万陆仟玖佰零壹元柒角玖分(¥6836901.79 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 名 | 刘洪军 | |
证书名称 | 资格证书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1701420607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马南路立交桥绿化工程施工标段一 合同金额:12243549.30元 竣工日期:2019年06月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项目名称:淄博市中润大道(原山大道--鲁山大道)提升改造工程绿化施工标段二 合同金额:12502594.77元 竣工日期:2021年11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福建印象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绿化工程施工相应能力 | ||
投标价(元)/费率(%) | 陆佰捌拾伍万柒仟玖佰伍拾玖元零叁分(¥6857959.03 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名 | 吴炳华 | |
证书名称 | 资格证书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闽z109-78085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福鼎市城市综合改造提升“新绿亮洁”环莲峰山道路绿化工程(铁锵一、二、三、四期) 合同金额:24595396 元 竣工日期:2021 年 1 月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项目名称:益马高速桃花江互通连接线和金盆南路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合同金额:11080000 元 竣工日期:2018年12 月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江苏景然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绿化工程施工相应能力 | ||
投标价(元)/费率(%) | 陆佰捌拾叁万肆仟零叁拾元整(¥683403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名 | 王宏珍 | |
证书名称 | 资格证书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I--44554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江苏润企万国实业有限公司睢宁县高铁商务区公园(教育文化公园、科技公园)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合同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6 元 竣工日期:2020年6 月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项目名称:玄武湖公园解放门至菱桥段景观环境提升工程施工 合同金额:9709929.94 元 竣工日期:2020年7月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费标准 | ||
招标代理费 | 161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滁州南谯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两区办公室,联系人:薛典红,联系电话:0550-301956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