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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净水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某部净水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021-JHHDJN-W4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2月2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某部净水设备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南万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5.200000万元,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郑州友邦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900000万元,质
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万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郑州友邦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万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郑州友邦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万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郑州友邦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20日),若公示期内无异议,
公示期后则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
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须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
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
受理。
三、其他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就某部净水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于2021
年12月9日在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1层2107室组织了
评审,现将本次询价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净水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1-JHHDJN-W4001
三、评审信息:
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规定,对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
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万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郑州友邦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269000.00元
四、公示期: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20日),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公示
期后则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
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须由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
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hndzzbtb.hndrc.gov.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陈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672693719
地址:许昌市指定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1层2117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374-2219766/15939942822
邮箱:xiaofeng20051115@126.com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许昌市指定地点
联 系 人:陈老师、罗老师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1层2117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xiaofeng20051115@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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