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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装修项目(施工)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融发改审批〔2021〕659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福清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石竹街道高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对福清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办公楼、宿舍楼、厨房进行装修,总面积约330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福清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内容包括地面及墙面铺装、天棚吊顶、墙面涂刷、新增消防应急照明和水电改造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 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3000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2)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3)依据建 办市[2019]50号文规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依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 时执业证书,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5)依据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 “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本招标项目所指的“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均不包含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6)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 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履行纳税义务;(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2-14 09:00:00   至   2021-12-20 17:00:00   通过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jztb.fqggzy.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01-07 09:0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01-0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zjztb.fqggzy.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清市音西镇福唐路财政大楼13层-14层  , 邮编:  350300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516 7306  , 传 真: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17号研发中心1楼109室  , 邮编:  350000  

电子邮件:  /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 真: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zjztb.fqggzy.com/  

联系电话:  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  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  0591—8515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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