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卡边境派出所监控采购工程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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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内蒙古 | 城市 | 呼伦贝尔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二卡边境派出所监控采购工程二期项目 | |
采购单位 | 满洲里市东湖区管理委员会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二卡边境派出所监控采购工程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联系代理机构缴费后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CGZ2021-45
项目名称:二卡边境派出所监控采购工程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满洲里市东湖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方式,对二卡边境派出所监控采购工程二期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二卡边境派出所监控采购工程二期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NHCGZ2021-4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有能力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所投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技术要求,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范围满足本项目采购内容);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至下午14:30-17:00,递交报名材料;
2、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单位近6个月任意1月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单位近6个月任意1月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纳税凭证为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361540668@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通过。
注:(1)扫描件需清晰可辨,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至下午14:30-17:00;
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联系代理机构缴费后获取,售后不退。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相关法规法律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能力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所投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技术要求,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范围满足本项目采购内容);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至 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联系代理机构缴费后获取
方式:联系代理机构缴费后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满洲里市世纪大道凤凰城售楼处东门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满洲里市世纪大道凤凰城售楼处东门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满洲里市东湖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满洲里市东湖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满洲里市世纪大道凤凰城售楼处东门一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卡边境派出所监控采购工程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联系代理机构缴费后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CGZ2021-45
项目名称:二卡边境派出所监控采购工程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满洲里市东湖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方式,对二卡边境派出所监控采购工程二期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二卡边境派出所监控采购工程二期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NHCGZ2021-4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二卡边境派出所监控采购工程二期项目 | 1 | 详见技术参数 | 28万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有能力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所投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技术要求,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范围满足本项目采购内容);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至下午14:30-17:00,递交报名材料;
2、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单位近6个月任意1月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单位近6个月任意1月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纳税凭证为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361540668@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通过。
注:(1)扫描件需清晰可辨,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至下午14:30-17:00;
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联系代理机构缴费后获取,售后不退。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相关法规法律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能力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所投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技术要求,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范围满足本项目采购内容);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至 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联系代理机构缴费后获取
方式:联系代理机构缴费后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满洲里市世纪大道凤凰城售楼处东门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满洲里市世纪大道凤凰城售楼处东门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满洲里市东湖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满洲里市东湖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满洲里市世纪大道凤凰城售楼处东门一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