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关于宜宾市南溪区2016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审计整改结果的公示

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关于宜宾市南溪区2016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审计整改结果的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自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12月11日,南溪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宜宾市南溪区2016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分析,制定了整改方案,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一、关于“未按规定划分标段”问题
在《关于2016年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施工队伍确定方案的请示》(南水〔2016〕29号)中,项目村施工队伍确定涉及南溪街道、罗龙街道等10个乡镇28个村,共分为10个标段(2-4个项目村为一个标段)。2016年6月,各项目业主在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2016年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15个标段的施工单位。标段划分未按方案执行。
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的规定划分标段。
二、“工程进度款超额支付”问题
南溪区2016年省级小型农业水利重点县项目合同总价970.1005万元,结算总金额840.4893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初,区水利局向各项目村业主支付工程进度款814.4085万元(各村委会实际支付各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707.0784万元),业主自建蓄水池定补资金18.70万元,支付比例84.13%(《宜宾市南溪区以“民办公助”方式全面实施2016年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方案》第十四条“兑现资金:按照区上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兑现财政补助资金,工程完工,经区级验收合格后可划拨80%的财政补助资金)。2020年9月22日,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关于做好刘家镇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财务核账的函》〔2020〕21-4号文追回刘家镇中心村(原高山村)超拨金额1.51万元、太平村(原高楼村)超拨金额0.31万元;《关于做好罗龙街道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财务核账的函》〔2020〕21-4号文追回罗龙街道牛角村2.6305万元。
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工作,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
三、关于“工程招标不规范”问题
南溪区2016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竞争性谈判中Ⅰ、Ⅱ、Ⅲ、Ⅷ标段投标报价书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规定。在今后以“民办公助”方式实施的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我局将加强对镇(街道)、村项目业主的技术指导,严格把关,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四、关于“项目结算数据审核不严”问题
为确保工程结算准确,区水利局制定了《关于开展2015年、2016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结算复核审定工作的通知》(南水发〔2021〕3号)文件,共组成6个复核小组,复核小组由局复核人员、被复核单位(项目镇(街道)、项目业主、项目施工队伍、项目实施时水利局技术指导人员)组成。自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30日,对刘家镇、仙临镇、罗龙街道、南溪街道、大坪乡、江南镇、林丰乡、黄沙镇、石鼓乡(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编制的宜宾市南溪区2016年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现场复核。本次复核采取抽查方式,以项目村为单位,每个村每类工程数量抽查比例不少于20%,按比例计算后不足1处的抽查1处,由各复核组到现场后随机确定抽查工程名称。本次复核共抽查山坪塘工程31座、石河堰工程8处、蓄水池工程4方、泵站工程4处,渠道工程6处。最终审定结算金额分村计算,以各村列入抽查的工程复核后确定的资金额与报送的竣工结算资金额的比值,乘以各村报送的竣工结算资金作为该村最终审定金额。经统计,宜宾市南溪区2016年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送审计结算资金840.4893万元,最终审定结算资金836.65万元,审减率0.46%。其中针对贵局所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单价问题:15标段中新安变压器30KVA财评单价38750元/台套,结算单价41000元/台套。此项按实结算审减2250元。
2.未按图施工:Ⅸ标段百花村代家塘外坡块石砼设计如图,实际踏勘未见外坡未放坎;因村道扩建,代家塘外坡培厚,原建坝顶外坡边梁及坝脚护坡堡坎已被覆盖。项目村社及街道对此说明附后。
Ⅳ标段永丰村青杠湾塘内坡坝顶设计有0.3*0.3的C20混凝土防浪墙,实际踏勘未见防浪墙。此项按实结算审减1475.67元。
3.虚报工程量:Ⅲ标段刘家镇兴隆村板栗塘,审计局现场抽测坝顶长46m,基础长49.7m,原记录坝顶长为53m,基础长49m,根据现场收方单计量记录表及现场踏勘调整工程量,该项金额审减约3934元。
4.质量问题:15标段石鼓乡黄金村中500mφ160pe管道(沿公路)C20砼包管中部分管道裸露。该管道沿公路边布置,因公路边坡滑坡造成原包管混凝土拉裂损坏,管道裸漏。因该部分管道无法恢复包管,故扣减包管费用1145元。
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