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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区社保中心设置综合窗口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城市 北京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医保中心、区社保中心设置综合窗口项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房山区医疗保障局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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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医保中心、区社保中心设置综合窗口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电子邮箱fs2020pyzl@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YCZ30121-074
项目名称:医保中心、区社保中心设置综合窗口项目
预算金额:343.0840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43.0840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医保中心、区社保中心设置综合窗口项目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由受聘于供应商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且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非北京市建筑企业,应提供“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的本企业“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信息”。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7日 至 2021年12月31日, 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电子邮箱fs2020pyzl@163.com
方式:
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东侧405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东侧40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 2021年06月18日。
所属行业类型:本次采购行业划型标准为建筑业。
质疑和投诉方式:本项目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应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质疑受理: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本项目投诉受理: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采购办,联系方式:010-6397791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为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本采购项目医保中心、区社保中心设置综合窗口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房财政采【2021】426号批准。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医疗保障局。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医疗保障局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项目采购相关事宜。现邀请具备承揽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采购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保中心、区社保中心设置综合窗口项目
2、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医疗保障局
3、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月华大街27号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医保中心、区社保中心设置综合窗口项目施工。
5、工程费投资额:343.08404万元
(二)、供应商能力和要求:
1.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由受聘于供应商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且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1.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4、非北京市建筑企业,应提供“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的本企业“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信息”;
1.5、具有实施本项目施工所要求的专业人员、技术和机械设备;
1.6、供应商经营状态:近三年(2018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08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7、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1.7、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未届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购买文件要求、递交及开启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公告发布当月社保机构能开具的最新1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印章)上述资料有效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生成一个整体PDF格式文档后发送至fs2020pyzl@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扫描件PDF格式文档添加到邮箱附件。),并打电话确认(电话:010-89368283转407),通过审核后,供应商可办理交费手续,同期将符合要求的纸版登记资料(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三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采购文件领取表格邮寄(供应商承担邮费,或现场送达)至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并将电汇和邮寄凭证截屏发送指定邮箱,工作人员确认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供应商须在公告有效期内完成上述工作(其中文件费须在公告有效期内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超出有效期的,将不予办理领取手续。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费用应采用电汇形式交纳,账户全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良乡西潞支行;帐号:02000 26509 2000 50486;电子行号:1021 0000 2652;备注须注明项目简称。财务电话:010-89368007,文件费发票可采用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获取(供应商承担邮费)。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01月11日上午09:00时。
4、开启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东侧405会议室。
5、开启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必须对全部项目投标,如只对部分项目投标,将不予接受;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考虑相关人员和设备的安排;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现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医疗保障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月华大街2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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