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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炉渣处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重庆市荣昌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炉渣处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1-2100070836B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重庆市荣昌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炉渣处理项目,项目招标人为重庆荣昌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设规模为900t/d生活垃圾处理生产线。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1×600t/d生活垃圾处理生产线;二期项目预留用地。其中一期项目年处理生活垃圾总量为21.900万吨;采用“垃圾全量焚烧+飞灰固化+炉渣综合利用”工艺,配置1×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和1×15.0MW凝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活性炭喷射吸附+旋转喷雾半干法+袋式除尘器”工艺。
2.2项目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广顺街道广富工业园。
2.3服务期:12年(含建设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2022年9月30日前必须具备炉渣处置条件。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清除转移招标人生产过程中(含停产检修)从焚烧炉产生的炉渣或未燃尽的垃圾、捞渣机区域清洁卫生及渣吊运行操作,炉渣由投标方负责外运后回收作资源化利用,处理工艺须满足《垃圾发电厂炉渣处理技术规范》(DL/T1938-2018),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安全环保要求。
 2.4.1主要工程承包范围:
1)捞渣机运行中或停运后需要清渣时,根据招标人的时间要求负责捞渣机内外的清渣、转移及转移后的区域清洁工作;
2)喷雾塔、除尘器、灰仓及刮板输送机等运行中或停运后由招标人清理出的积灰、渣及其他建筑垃圾、杂物等由投标人负责进行清运、处置;
3)焚烧炉停运后,招标人在炉排或推料器表面以及过热器或省煤器、焚烧炉风室中等清扫出来并转运至锅炉零米层的渣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清运、处理;
4)外运炉渣中经过分选出的部分未燃烬可燃物,可以回运本厂处理,可燃物的含量按重量比不低于75%,运费由投标人自理,或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许可进入当地垃圾回收站;
5)渗滤液系统污泥打包、转运及区域清洁卫生;
6)负责对厂区内的运输道路进行清扫,对厂内环境的污染由投标人负责及时清理;
7)负责生产中的渣吊操作(操作人员须持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设备清洁和维护检修、炉渣储坑设备设施维护检修;
8)投标人同时应承担的日常清洁工作内容包括:
a、清洁区域:厂大门至接收大厅垃圾运输通道区域、焚烧炉、锅炉零米层,即从捞渣机背后的截水沟到捞渣机出口侧的墙壁;卸渣口周边区域;存渣坑及周边区域、焚烧炉进料平台及其附属区域、渗滤液污泥打包周边区域等;
b、保证责任区域内电缆沟、水沟、地面等随时畅通无杂物;
c、日清日洁,保证各清洁责任区域随时保持清洁、整齐,不得随意摆放未经允许的物品及工具。
d、保证捞渣机本体及底座下无渣、水等,随时干净、干燥,沉渣池及时清理,保证无杂物、积水;
e、保证捞渣机后背水箱内无积渣等,随时保证清洁、畅通,捞渣机出口溜槽定期进行清理;
f、保证卸料口随时无生料、渣等杂物;
g、保证渣、灰、泥输送转运沿线道路及卸料口周边区域清洁;
H、灰、渣处置过程中,必须满足国家安全环保要求,不能造成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随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具体按国家、行业和企业专项安全环保要求执行。
2.4.2运行方案
本运行方案特指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相应炉渣处理承包合同后,在厂区内部的运行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投标人在捞渣机处收渣工作必须24小时人员值班保障,不能在招标人生产设备运行中出现该项工作中断情况;
2)、投标人对渣坑内炉渣必须及时清运,渣坑内存的炉渣不能超过正常运行12小时的量,避免渣坑内大量积渣,影响焚烧炉正常运行排渣。装卸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漏渣。区域内抽排风机开起,防止扬尘和异味散发;
3)、及时打包清运渗滤液系统生产中产生的污泥,不得影响正常排泥;
4)、投标人的外运渣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运输工作,应对运输车辆实行全封闭,厂区运输速度应按公司规定速度行驶;
5)、投标人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招标人的日常管理,并按招标人的规定进行人员培训、定期体检、购买相关保险、配发和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其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在投标人主体设备停运进行计划性检修时,投标人人员应24小时配合公司进行相关的清渣、清灰、转运工作;
7)、响应招标人的生产调度指挥,从接到指令起白天20分钟内、夜间30分钟内人员到场开展工作;
8)、遵守招标人有关的规章制度(如安全环保管理、生产调度管理等);
9)、投标人应制定并严格遵守炉渣处理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10)、炉渣的运输车辆由投标人负责解决,并能满足炉渣装载区对车辆的要求。
2.4.3 食宿供应
本项目招标人在厂内不提供食宿供应,由投标人在厂外自行解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垃圾处置能力为600吨/天及以上规模的合法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理业绩。
3.1.3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8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将盖有投标人单位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格式自拟)的扫描件发送至178816156@qq.com邮箱,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事宜。未按规定报名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其投标无效。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cqzbc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荣昌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广顺街道广富工业园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1507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帐户名: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重庆五里店支行
账号:9558853100006630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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