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永平镇裕丰村方家湾通组公路工程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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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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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编号:HCZBYL2021012)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2月25日
一、评标情况
永寿县永平镇裕丰村方家湾通组公路工程招标人为永寿县交通运输局 ,于2021年12月21日组织完成了本项目评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候选人,依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规定,现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分别公示如下: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项目负责人
企业业绩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永寿县财政局、永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成为正式中标人。
三、其他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龙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longbiao.com)上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寿县财政局、永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寿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永寿县城西兰大街北段12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9-3766347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14楼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29-87010003
电 子 邮 件:2382853304@qq.com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2月25日
一、评标情况
永寿县永平镇裕丰村方家湾通组公路工程招标人为永寿县交通运输局 ,于2021年12月21日组织完成了本项目评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候选人,依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规定,现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分别公示如下: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排序 | 推荐结果 |
1 | 陕西云中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6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陕西千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37443.77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3 | 陕西弘恒鑫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38727.95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投标单位 | 项目经理 | 资格证书 | 业绩 |
陕西云中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王亚鹏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陕261121337758) | 永寿县监军镇永安村七组道路硬化工程 |
陕西千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李凯锋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陕261141559549) | 永寿县2021年产业基建项目3标段 |
陕西弘恒鑫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王海荣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陕261141560508) | 永寿县御塘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院内及门前道路硬化项目 |
企业业绩
投标单位 | 业绩 |
陕西云中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永寿县监军中学院内基础建设及护坡改造工程、永寿县监军镇永安村七组道路硬化工程 |
陕西千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永寿县马坊镇白社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永寿县 2021 年产业基建项目3标段 |
陕西弘恒鑫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永寿县两地三方试验示范田道路及围网工程、永寿县御塘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院内及门前道路硬化项目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永寿县财政局、永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成为正式中标人。
三、其他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龙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longbiao.com)上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寿县财政局、永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寿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永寿县城西兰大街北段12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9-3766347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14楼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29-87010003
电 子 邮 件:23828533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