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达州市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达市财采管〔2021〕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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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达州市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达市财采管〔2021〕137号)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21 21:03
责令整改通知书
达州市医疗保障局:
我局在依法对“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7012020000864)投诉案处理过程中,发现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产品符合国际CE产品认证及检查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现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10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我局。
达州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