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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心_2021下半年城市基础设施养护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心_2021下半年城市基础设施养护材料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大庆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1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C[2021]0039
项目名称:大庆市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心_2021下半年城市基础设施养护材料采购
预算金额:295万元【一标段道路养护材料8万元、二标段超快硬混凝土修复王44万元、三标段道路用灌封胶(沥青混凝土灌缝)243万元】
最高限价:295万元【一标段道路养护材料8万元、二标段超快硬混凝土修复王44万元、三标段道路用灌封胶(沥青混凝土灌缝)243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一标段道路养护材料;二标段超快硬混凝土修复王;三标段道路用灌封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04月30日前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微、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且所投项目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货物的,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评审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招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最终报价进行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且审核状态为已入库。(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资料,评审时由采购人自行查询即可,查询流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大庆-供应商搜索-已入库,查询网站链接http://www.hljcg.gov.cn/index.jsp)。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资料,以评审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 2021年12月28日每日8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大庆市
方式:供应商自行在网页下载。
售价:0元。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20】3号),为最大可能减少公众场所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本项目无须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自行在网页下载招标文件。附件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文件登记表。
供应商请将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必须为Word版)发送至dingxinzhaobiao@163.com邮箱中(发送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特别提示:不按上述要求发送获取文件登记表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1日14点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1日14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5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标段3,000.00元、二标段7,040.00元、三标段33,160.00元由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报价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费用),否则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中标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招标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招标人及中标单位双方解决,与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二)注意事项:
1、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大庆市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主动自行查看。所有投标单位均有义务定期登陆招标代理机构公布的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单位且已为各投标单位知悉,请各投标单位密切关注。
2、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投标单位应详细阅读本公开招标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楼2单元5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459-8972049/0459-8997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459-8972049/0459-899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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