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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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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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GL-2021-095;
2、项目名称: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单位:河南江勤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香山路盛世新天地1幢3单元2702号;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评审专家名单
黄文彬、李建洛、王冠军
四、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依据成交金额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收取金额:13587.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汝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洛阳市汝阳县杜康大道与243省道交汇处西北角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洛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项目编号:LHGL-2021-095;
2、项目名称: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单位:河南江勤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香山路盛世新天地1幢3单元2702号;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评审专家名单
黄文彬、李建洛、王冠军
四、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依据成交金额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收取金额:13587.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汝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洛阳市汝阳县杜康大道与243省道交汇处西北角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洛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