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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例行环境监测成本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例行环境监测成本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12-20 至 2021-12-27
撰写单位: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例行环境监测成本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例行环境监测成本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8897
项目名称:沈阳市例行环境监测成本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70,000.00
最高限价(元):2,27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委托要求,提供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等监测技术服务;
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所有监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标准方法或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所有监测项目均需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4、1家,合同签订后3年内,沈阳市辖区;
5、所有监测工作需在监测后7日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出具相关监测报告。特殊项目需超过7日检测时间的除外。所有监测工作应根据采购方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不得无故迟到或推迟、拒绝工作,随机抽测要求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开展监测工作。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达3次或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符合的环境监测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要求;
7、所有监测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监测报告、采样记录、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需定期整理归档,以备甲方随机抽查。
8、至少保证提供给每区1辆监测车辆、1组监测队伍,用于样品采集,车辆租赁和自有均可。
1、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委托要求,提供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等监测技术服务;
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所有监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标准方法或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所有监测项目均需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4、1家,合同签订后3年内,沈阳市辖区;
5、所有监测工作需在监测后7日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出具相关监测报告。特殊项目需超过7日检测时间的除外。所有监测工作应根据采购方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不得无故迟到或推迟、拒绝工作,随机抽测要求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开展监测工作。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达3次或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符合的环境监测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要求;
7、所有监测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监测报告、采样记录、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需定期整理归档,以备甲方随机抽查。
8、至少保证提供给每区1辆监测车辆、1组监测队伍,用于样品采集,车辆租赁和自有均可。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660,000.00
最高限价(元):2,66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委托要求,提供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等监测技术服务;
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所有监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标准方法或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所有监测项目均需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4、1家,合同签订后3年内,沈阳市辖区;
5、所有监测工作需在监测后7日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出具相关监测报告。特殊项目需超过7日检测时间的除外。所有监测工作应根据采购方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不得无故迟到或推迟、拒绝工作,随机抽测要求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开展监测工作。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达3次或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符合的环境监测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要求;
7、所有监测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监测报告、采样记录、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需定期整理归档,以备甲方随机抽查。
8、至少保证提供给每区1辆监测车辆、1组监测队伍,用于样品采集,车辆租赁和自有均可。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330,000.00
最高限价(元):2,33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委托要求,提供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等监测技术服务;
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所有监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标准方法或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所有监测项目均需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4、1家,合同签订后3年内,沈阳市辖区;
5、所有监测工作需在监测后7日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出具相关监测报告。特殊项目需超过7日检测时间的除外。所有监测工作应根据采购方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不得无故迟到或推迟、拒绝工作,随机抽测要求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开展监测工作。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达3次或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符合的环境监测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要求;
7、所有监测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监测报告、采样记录、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需定期整理归档,以备甲方随机抽查。
8、至少保证提供给每区1辆监测车辆、1组监测队伍,用于样品采集,车辆租赁和自有均可。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750,000.00
最高限价(元):2,7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委托要求,提供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等监测技术服务;
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所有监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标准方法或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所有监测项目均需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4、1家,合同签订后3年内,沈阳市辖区;
5、所有监测工作需在监测后7日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出具相关监测报告。特殊项目需超过7日检测时间的除外。所有监测工作应根据采购方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不得无故迟到或推迟、拒绝工作,随机抽测要求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开展监测工作。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达3次或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符合的环境监测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要求;
7、所有监测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监测报告、采样记录、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需定期整理归档,以备甲方随机抽查。
8、至少保证提供给每区1辆监测车辆、1组监测队伍,用于样品采集,车辆租赁和自有均可。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2,270,000.00
最高限价(元):2,27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委托要求,提供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等监测技术服务;
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所有监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标准方法或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所有监测项目均需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4、1家,合同签订后3年内,沈阳市辖区;
5、所有监测工作需在监测后7日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出具相关监测报告。特殊项目需超过7日检测时间的除外。所有监测工作应根据采购方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不得无故迟到或推迟、拒绝工作,随机抽测要求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开展监测工作。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达3次或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符合的环境监测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要求;
7、所有监测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监测报告、采样记录、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需定期整理归档,以备甲方随机抽查。
8、至少保证提供给每区1辆监测车辆、1组监测队伍,用于样品采集,车辆租赁和自有均可。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2,360,000.00
最高限价(元):2,36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委托要求,提供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等监测技术服务;
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所有监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标准方法或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所有监测项目均需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4、1家,合同签订后3年内,沈阳市辖区;
5、所有监测工作需在监测后7日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出具相关监测报告。特殊项目需超过7日检测时间的除外。所有监测工作应根据采购方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不得无故迟到或推迟、拒绝工作,随机抽测要求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开展监测工作。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达3次或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符合的环境监测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要求;
7、所有监测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监测报告、采样记录、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需定期整理归档,以备甲方随机抽查。
8、至少保证提供给每区1辆监测车辆、1组监测队伍,用于样品采集,车辆租赁和自有均可。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7
预算金额(元):2,210,000.00
最高限价(元):2,2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委托要求,提供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等监测技术服务;
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所有监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标准方法或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所有监测项目均需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4、1家,合同签订后3年内,沈阳市辖区;
5、所有监测工作需在监测后7日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出具相关监测报告。特殊项目需超过7日检测时间的除外。所有监测工作应根据采购方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不得无故迟到或推迟、拒绝工作,随机抽测要求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开展监测工作。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达3次或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符合的环境监测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要求;
7、所有监测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监测报告、采样记录、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需定期整理归档,以备甲方随机抽查。
8、至少保证提供给每区1辆监测车辆、1组监测队伍,用于样品采集,车辆租赁和自有均可。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8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委托要求,提供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等监测技术服务;
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所有监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标准方法或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所有监测项目均需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4、1家,合同签订后3年内,沈阳市辖区;
5、所有监测工作需在监测后7日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出具相关监测报告。特殊项目需超过7日检测时间的除外。所有监测工作应根据采购方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不得无故迟到或推迟、拒绝工作,随机抽测要求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开展监测工作。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达3次或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符合的环境监测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要求;
7、所有监测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监测报告、采样记录、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需定期整理归档,以备甲方随机抽查。
8、至少保证提供2辆监测车辆、2组监测队伍,用于样品采集,车辆租赁和自有均可。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2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 903 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3、投标人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现场递交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以下简称“备份文件”)。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4、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层)。
5、投标人应自行携带开标所需的CA证书、电脑等电子设备,同时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以保证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未携带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7、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329665491@qq.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上园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30501040001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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