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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本级2021年度灭火救援装备采购(消防车辆)第1、4-7、10-13包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BFWHZ024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本级2021年度灭火救援装备采购(消防车辆)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中“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关于招标文件中“符合性审查”的疑问。
答: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关于招标采购需求中★条款的疑问。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性指标项,不具有限制性,且满足“★”条款的投标人至少3家。
4.关于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疑问。
答: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5.关于本项目监督部门的疑问。
答: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6.关于本项目招标内容的疑问。
答: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7.关于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的疑问。
答:采购人可以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投标人提出业绩要求作为评审加分标准,且满足业绩条件的投标人有三家以上,不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8.关于评分标准中“售后服务方案”的疑问。
答:本项评分标准设置符合法律规定,综合考虑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广西路与中山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551-6622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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