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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16层办公室0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803-2021-04029
项目编号:441803-2021-04029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3,1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发热门诊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603,15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疗设备 呼吸机(有创) 5(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1-2 医疗设备 呼吸机(无创)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1-3 医疗设备 病人监护仪(普通)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1-4 医疗设备 病人监护仪(高端)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1-5 医疗设备 除颤监护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1-6 医疗设备 数字式心电图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1-7 医疗设备 呼吸湿化治疗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1-8 医疗设备 医用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 8(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1-9 医疗设备 便携式吸引器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1-10 医疗设备 麻醉视频喉镜 1(个) 详见采购文件 - -
1-11 医疗设备 不锈钢推车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1-12 医疗设备 输液泵 1(个) 详见采购文件 - -
1-13 医疗设备 注射泵 1(个) 详见采购文件 - -
1-14 医疗设备 血氧饱和度检测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 2021 年9 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或 2021 年9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或损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发热门诊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 工 业。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发热门诊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仅限本项目明确可采购进口产品的设备),且投标人并非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4.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16层办公室06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1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16层办公室0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16层办公室06号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相关部门的通知,现通知属清远地区外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出示行程卡及“健康码”绿码,如14天内到过或属于中高风险区域的投标人则需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及“健康码”绿码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拒绝进入开标现场及接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需要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
地  址:清远市清新区清和大道17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能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16层办公室0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广州能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相关附件:
协议.pdf
清新人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发售稿.pdf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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