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政采谈[2021]11号珙县米市街小学校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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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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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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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珙政采谈[2021]11号珙县米市街小学校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珙县米市街小学校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30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珙政采谈[2021]11号 项目名称:珙县米市街小学校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723000万元 最高限价:18.723000万元 采购需求: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珙县分中心受珙县米市街小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为委托方的 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组织政府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 珙政采谈[2021]11号。 (二)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的货物共计 1 包,即: 珙县米市街小学校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壹拾捌万柒仟贰佰叁拾元)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预算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壹拾捌万柒仟贰佰叁拾元),超过预算控制价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认定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条款须在第十二章附件3“承诺函”中承诺) (二)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36个月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该条款须在第十二章附件3 “承诺函”中承诺)。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获取时间:2021-12-25 00:00:00至2021-12-29 17:00:00,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以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记录的时间为准(下同)。 获取方式及地点:凭数字证书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在“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栏,免费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下载此文件,才能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采购文件只在网上发布,不再提供其他发布方式。 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12-30 09:30:00,开标地址:网上开标室,线下地址: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珙县巡场镇芙蓉大道67号珙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二)递交方式:以该项目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三)本次政府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
五、开启 |
时间:2021-12-30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室,线下地址: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珙县巡场镇芙蓉大道67号珙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3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供应商在前来参加谈判前,需仔细阅读宜宾市及珙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中高风险地区和省外人员需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或证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未提供核酸检测的人员进入谈判地点,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珙县米市街小学校 地址:珙县巡场镇中坝村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珙县分中心 地址:珙县巡场镇芙蓉大道67号珙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