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黑牡丹科技园41号楼装修改造项目黑牡丹科技园41号楼装修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黑牡丹科技园41号楼装修改造项目黑牡丹科技园41号楼装修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黑牡丹科技园41号楼装修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牡丹科技园41号楼装修改造项目已由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常天行审备(2021)3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弘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黑牡丹科技园41号楼装修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州市天宁区黑牡丹科技园41号楼。
2.1.2建设规模:对黑牡丹科技园41号楼一至四层26220平方米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9600万元,其中:设计最高限价金额300万元,采购施工费最高限价金额为93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10日历天,其中:设计2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认可),施工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2月20日,设计完成日期:2022年03月1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3月12日,施工竣工日期:2022年06月10日。
2.2招标范围:黑牡丹科技园41号楼装修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一体化)[总承包单位承包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为一体的总承包,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 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 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 本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一般水电、生产水电、智能化系统深化设计、消防、暖通、附属设施等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交底、指导和变更等;
2、本项目的采购:动力设备、设施等。本项目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建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3、本项目的施工:生产车间洁净装修、安装、一般水电、弱电及智能系统、消防、 暖通及其他局部改造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须在有效期范围内)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③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1.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2.1.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
3.2.2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3.2.3施工负责人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须在有效期范围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一方(以下简称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1)本项目装修施工资质应满足3.1相关规定,且配备一名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若联合体主办单位需与装饰装修单位组成联合体,建造师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该人员建造师证书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1、若投标人以设计单位投标的,联合施工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设计负责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施工负责人;2、若投标人以施工单位投标的,联合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负责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承担过类似业绩:
3.4.1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合同金额为4000万元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如提供业绩为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建筑工程(EPC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包含金额为4000万元及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
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
②EPC总承包合同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
③若业绩为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建筑工程(EPC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所投项目投标时的工程量清单(内容须明确机电安装工程金额)及所投业绩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④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立项批文”原件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如“立项批文”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已移交档案馆或其他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则必须提供复印件并由档案馆或其他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印章及建设单位加盖公章,该复印件可视同原件);如 “立项批文”原件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载明项目使用性质的,则必须另提供由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⑤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四方竣工验收记录或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三方竣工验收记录;如分包工程无法提供竣工验收记录,则需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注:1、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原件所载竣工日期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或EPC总承包合同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所载造价为准。若造价不一致,则以其中最小的为准。如果提供的业绩为工业建筑工程,造价以所投项目投标时的工程量清单机电安装工程所载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不能清晰的表明,则另需提供能反映相关内容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或备案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
3.4.2设计负责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为180万元及以上或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业绩,其中设计金额为180万元及以上。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
②设计合同原件或EPC总承包合同原件。
③时间、金额、设计负责人、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不能反映时间、金额、设计负责人、设计内容的,则另需提供能反映相关内容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或备案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3施工负责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合同金额为4000万元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如提供业绩为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建筑工程(EPC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包含金额为4000万元及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
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
②EPC总承包合同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
③若业绩为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建筑工程(EPC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所投项目投标时的工程量清单(内容须明确机电安装工程金额)及所投业绩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④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立项批文”原件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如“立项批文”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已移交档案馆或其他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则必须提供复印件并由档案馆或其他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印章及建设单位加盖公章,该复印件可视同原件);如 “立项批文”原件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载明项目使用性质的,则必须另提供由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⑤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四方竣工验收记录或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三方竣工验收记录;如分包工程无法提供竣工验收记录,则需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注:1、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原件所载竣工日期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或EPC总承包合同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所载造价为准。若造价不一致,则以其中最小的为准。如果提供的业绩为工业建筑工程,造价以所投项目投标时的工程量清单机电安装工程所载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不能清晰的表明,则另需提供能反映相关内容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或备案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
①如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投标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3.4.3 条类似业绩可不提供;如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投标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3.4.1 条类似业绩可不提供。
②以上所需的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5.0系统) “企业信息库”中 ,未入库资料将不作为评审依据。(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
③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应的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中选择已录入诚信库的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01月2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01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缴纳 300元。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R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弘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                地    址:恒生科技园            ;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潘闻星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5861837258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友情提醒:
1、请各投标单位在上传投标文件前,自行检查企业诚信库中相关电子扫描件,如出现异常,请更新完善相关电子扫描件,确保企业诚信库中所有电子扫描件可以正常查看和下载,保证数据可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未及时更新导致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2、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潜在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将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3、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办理指南的工程交易办理指南),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下载园地”“文档汇总”中《常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在电脑前操作。
5、潜在投标人可从本招标公告的页尾了解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所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 http:// www.czgcjy.com。
7、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系统升级与更新”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8、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化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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