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宣传部与中山广播电视台开展“学习强国”中山学习平台供稿和宣传推广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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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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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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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项目名称:与中山广播电视台开展“学习强国”中山学习平台供稿和宣传推广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与中山广播电视台开展“学习强国”中山学习平台供稿和宣传推广 1项 总价 2,0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1)本次采购是对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推动“学习强国”中山学习平台建设,切实讲好中山故事、传播中山好声音,宣传“湾区枢纽 精品中山”城市形象。因此,需要通过视频音频稿件形式在市属权威主流电视媒体平台进行推广,以提高学习平台知晓度和影响力。(2)中山广播电视台是权威的党媒,政治性强,有公信力,刊出安全,导向把关正确,资源丰富有影响力,是重要的宣传思想阵地。作为本地的唯一电视频道持有者,拥有专业的媒体合作团队及专业的宣传团队,能为本项目达到目标效果提供必要的保障,具有不可替代性。综述,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1: 中山广播电视台
地址1: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城桂路1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邝先生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63号
联系电话: 0760-8826686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 中山市东区齐乐路8号良安大厦14层03单元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广东中恒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