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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偃师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偃师政采招标(2021)0418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偃师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中标人:中科宇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45.6万元
二、其他:
1、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偃师市首阳金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
号B座2层;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14个月;服务标准:详见
招标文件。
3、评审专家名单
高兴辉(组长)、张巧兰、邢军萍、杨杰、任亚军(业主评委)
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单位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
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26648元
5、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
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
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偃师市财政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商都路68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A座1208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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