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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项目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项目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招标编号:CRDJK-2022-ZXYYLSYD-0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项目临时施工用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4.542179万元,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
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项目临时施工用电6台箱变、两台环网柜(3
台315KVA、2台500KvA、1台630KVA箱变,3台315KVA箱变主材由建设方提供)详见工程
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项目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项目临时施工用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
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
经理签字),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
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他人员具有岗位证书或相
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且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
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且一人一岗。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
或类似工程业绩。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
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
报告,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
好的承诺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
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
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wenshu. court.gov. 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外省建筑企业在我省承揽
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
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
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
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
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
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
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24日09时00分到2021年12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版
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
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7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2室电子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01月17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2室
七、其他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项目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项目编号 :CRDJK-2022-ZXYYLsYD-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项目临时施工用电工程已由中韩(长春)国
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长
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吉林省长荣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
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工程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项目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2.2招标范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心医院项目临时施工用电 6台箱变、两台环网
柜(3台315KVA、2台500KVA、l台630KVA箱变,3台315KVA箱变主材由建设方提供)详
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金汇大路以南、仁德大街以东、中韩丙九路以
北、中韩丙二十一街以西;
2.4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下发后20日内完成;
2.5成果或目标要求:施工完成后保证达到送电验收标准。
2.6最高投标限价:约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中级以上技
术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
由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
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l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
称证书,其他人员具有岗位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应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且
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且一人一岗。
3.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
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8外省建筑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
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
活动。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
资项目投标。
3.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
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 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
限,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12月30
日16时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一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
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
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一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
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一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
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
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
88779873。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17日13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2室;
5.3现场解密: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投标文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凯
利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jlstongshengkeji.com/TPBidder/memberLogin)上
直接提交,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进入评标阶段。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之前携带单位CA
锁以及装有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到达指定地点,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应使用CA锁进
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将非加密文件递交开标工作人员,进行非加密上传,未能使用CA锁
解密和解密失败后未能将非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保证金
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5.6投标保函:投标人也可采用长春市公共资源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嵌入的电子保函服务功
能。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24小时进行投保。
5.7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8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
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
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
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长荣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188058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邮编:1304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253774993@qq. 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5650773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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