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学中心运动心肺功能检测仪等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受某医学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运动心肺功能检测仪等设备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运动心肺功能检测仪等设备
项目编号:2021-JH1904-W10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庆忠
项目联系电话:021-260652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医学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中国上海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我中心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运动心肺功能检测仪等设备
二、项目编号:2021-JH1904-W1046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注:下列1 - 10项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全者,将导致废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具备相应的经营、业务范围,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应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开标日前近1年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3.1 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3.2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日的前半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和纳税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声明函;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6、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7、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另需提供开标日在有效期内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合法获得该产品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发售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0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
(3)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所涉及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其他组织需提供投资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01月1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C座1楼会议室(详见当天指示牌)。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注:投标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外,还需单独携带以下资料供现场核实:
(1)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
(2)开标时间前半年投标代表在本单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或开标时间前半年投标代表在本单位连续6个月工资发放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如有缺漏或与经核实与投标代表身份不符,将不予接受该投标代表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C座1楼会议室(详见当天指示牌)。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二、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7日 13: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运动心肺功能检测仪等设备
项目编号:2021-JH1904-W10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庆忠
项目联系电话:021-260652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医学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中国上海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我中心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运动心肺功能检测仪等设备
二、项目编号:2021-JH1904-W1046
三、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第1包:运动心肺功能检测仪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49 |
第2包: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80 |
投标人可投一个或多个包件; 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每包中标人为1家。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注:下列1 - 10项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全者,将导致废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具备相应的经营、业务范围,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应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开标日前近1年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3.1 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3.2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日的前半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和纳税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声明函;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6、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7、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另需提供开标日在有效期内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合法获得该产品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发售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0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
(3)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所涉及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其他组织需提供投资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01月1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C座1楼会议室(详见当天指示牌)。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注:投标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外,还需单独携带以下资料供现场核实:
(1)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
(2)开标时间前半年投标代表在本单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或开标时间前半年投标代表在本单位连续6个月工资发放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如有缺漏或与经核实与投标代表身份不符,将不予接受该投标代表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C座1楼会议室(详见当天指示牌)。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二、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7日 13: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9.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