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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机关东疆港区春节夜景灯光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BHJJGP-ZFCG-2021-053)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机关 东疆港区春节夜景灯光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BHJJGP-ZFCG-2021-05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疆港区春节夜景灯光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二楼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JJGP-ZFCG-2021-053

项目名称:东疆港区春节夜景灯光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0万元

最高限价:57.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7 57 其他服务 东疆港区春节夜景灯光采购安装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全部夜景灯光布置工作将于农历小年2022年01月25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项目需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磋商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2021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二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费后,售出磋商文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2021年12月31日下午14:00,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一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机关

地址: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商务中心A2九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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