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竞谈项目 >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2022年江灵路小学校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HLZF-2021FW-02)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2022年江灵路小学校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HLZF-2021FW-02)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2022年江灵路小学校车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F-2021FW-02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2022年江灵路小学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江灵路小学校车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2022年江灵路小学校车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实际履行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江灵路小学校车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企业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明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②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江灵路小学校车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或依照《广州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穗府办规【2017】16号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成立的校车运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非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11房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1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兆丰路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09
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2022年江灵路小学校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1123101).pdf
委托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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