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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水利局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营口灌区稻田灌溉制度科学试验2022年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水利局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营口灌区稻田灌溉制度科学试验2022年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2-31 至 2022-01-10
撰写单位: 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营口市水利局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营口灌区稻田灌溉制度科学试验2022年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水利局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营口灌区稻田灌溉制度科学试验2022年度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800-04436
项目名称:营口市水利局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营口灌区稻田灌溉制度科学试验2022年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69,100.00
最高限价(元):1,669,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履约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履约地点:营口市。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之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审查通过并提交成果支付合同价款的60%。
四、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服务内容,
通过对营口灌区常规稻田和养蟹稻田用水情况调查与观测,更新和提出营口灌区稻田灌溉制度及养蟹稻田灌溉制度成果,具体包括:
(1)调查提出营口灌区养蟹稻田用水情况;
(2)在辽河两岸分别选择常规稻田6处和养蟹稻田6处,调查观测普通稻田和养蟹稻田灌水量及灌水时间,比较辽河两岸灌区亩均用水量差异;
(3)收集灌区近50年气象数据,明析不同水文年的气象特征,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P=50%、P=75%和P=90%典型水文年的降水量和降水分布情况;
(4)揭示营口灌区常规稻田和养蟹稻田不同生育期耗水规律及用水量差异;
(5)提出不同水文年水稻灌溉制度和养蟹稻田灌溉制度,并推求灌区宏观尺度综合灌溉制度。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1月10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汇达广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水利局本级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青花大街东27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华路南100-甲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hzzx@qq.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80039000180101146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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