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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江北大道以东、万寿路以南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江北新区江北大道以东、万寿路以南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19楼19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21日 14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B066021M85616
1.2项目名称:江北新区江北大道以东、万寿路以南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
1.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4100.34万元。
1.4采购需求:江北新区江北大道以东、万寿路以南地块面积约64545.07m2,历史为农田和工业用地,现根据地块土壤风险评估结果表明本地块内锰、1,2-二氯乙烷、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对人体的健康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范围。本项目涉及施工方案编制、评审;污染区域定位放线、临时水电铺设、施工便道建设工程;场地清表;污染土壤清理与处置,场地修复效果自检;退场等土壤修复的一系列服务。修复后的地块,需满足确定的修复目标值及相关修复效果评估技术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第三方修复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报告通过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的专家评审后取得省级环境主管部门的备案。最终使得修复的地块由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其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5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所有内容履行完毕。
1.6行业划分: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31日17时至2022年1月10日17时,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19楼1904室。
3.3 获取方式:请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19楼1904获取。
3.4 纸质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2022年 1 月 21 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98号江苏成套大厦一楼东大厅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南京市山西路98号江苏成套大厦一楼东大厅开标大厅。
为响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标书的形式递交标书(邮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9楼1904室 张蓉<收>13770541910)。采取邮寄方式的,须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投标人须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突发情况造成的投标失败。投标人需单独另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表,以便登记投标人及联系投标人使用。
需现场递交标书的,投标人应提前掌握南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预留充足的递交标书时间。投标人进入开标现场前应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在核验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且测温正常的情况下,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现场登记、引导后方可进入。投标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测温正常,但近21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持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21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投标人建议暂缓来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严禁进入我司大楼。因投标人不配合查验、隐瞒行程或者提供不实证明材料的,由此引起的无法递交标书、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因疫情影响可不出席开标会,供应商无法参加开标会的,视同同意本项目开标结果。本项目开标过程由供应商代表(如有)、采购人现场监督。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因疫情影响无法组织线下开标的,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有权改为线上开标,线上开标将邀请所有投标人参与。
4.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发布公告。
6.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或“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或“信用南京”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6.3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包”开标、评标。
6.4 供应商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5 勘察现场或答疑:供应商需自行勘察项目现场(招标人不予以协助)。
6.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江北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天浦路2号305室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25-86634727
邮政编码:210009
电子邮箱:zhangr@jcec.cn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904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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