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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旧中心枪库枪弹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旧中心枪库枪弹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1GZ14QY24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旧中心枪库枪弹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智能枪弹柜;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内容一览表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元)
1-1
智能枪弹柜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 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3)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4)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 成功购买本纸质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谈判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至 2022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简要技术要求:响应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合法生产、销售的产品,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或要求的相应技术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响应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响应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应当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盖章后上传至系统或发送至baoming87651688@163.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或登录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4.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谈判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谈判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5.获取谈判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020-87651688-401/411,邮箱 baoming87651688@163.com。
6.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响应供应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禺山大道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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