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城区及峒河沿线城市棚户区小区配套费基础设施三期建设项目(浪头河右岸)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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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1-12-23 12:28:30原文链接地址
吉首城区及峒河沿线城市棚户区小区配套费基础设施三期建设项目(浪头河右岸)工程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吉首城区及峒河沿线城市棚户区小区配套费基础设施三期建设项目(浪头河右岸)工程已于2021年11月10日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评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中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以下3名中标候选人(排序)。公示期间收到质疑:湖南湘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邬文波(证书编号:湘143101309539/湘建安B(2019)0106364)。因邬文波在保靖县迁陵镇等6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第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表中显示为项目经理。工期为:120日历天,公示日期为:2021年9月27日,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0月21日。根据吉首城区及峒河沿线城市棚户区小区配套费基础设施三期建设项目(浪头河右岸)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规定:2.资格要求: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项目经理属于在建。2021年11月18日收到湖南湘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相关说明。经业主研究决定取消湖南湘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现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排序),并将变更后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接收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对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的中标人。 招 标 人:吉首市谷韵水务市政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西一环地下综合管廊检测中心三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74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23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乾州朝阳路14号香桂园籽桂苑二单元1210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 0743-8224852。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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