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南洲新区昭州大道延长线昭州大道二期附属工程(盖板涵及土石方工程)控制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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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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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如下:
本工程预算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7074621.35元【其中:预算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4元,安全文明施工费435802.43元,规费162744.53元(其中:社会保险费151156.70元,其他11587.83元),增值税584143.05元,暂估价 0 元、暂列金额 0元】。
经业主确定,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4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435802.43元,规费162744.53元(其中:社会保险费151156.70元,其他11587.83元),增值税584143.05元,暂估价 0 元、暂列金额 0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及根据市住建〔2018〕32 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56596.97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估价、暂列金额)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二、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平乐县县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盖单位章)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1年12月30日
本工程预算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7074621.35元【其中:预算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4元,安全文明施工费435802.43元,规费162744.53元(其中:社会保险费151156.70元,其他11587.83元),增值税584143.05元,暂估价 0 元、暂列金额 0元】。
经业主确定,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4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435802.43元,规费162744.53元(其中:社会保险费151156.70元,其他11587.83元),增值税584143.05元,暂估价 0 元、暂列金额 0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及根据市住建〔2018〕32 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56596.97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估价、暂列金额)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二、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平乐县县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盖单位章)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