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蓝田乡乌土村民委员会安溪县蓝田乡乌土村村庄规划询价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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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福建 | 城市 | 泉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安溪县蓝田乡乌土村村庄规划 | |
采购单位 | 安溪县蓝田乡乌土村民委员会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安溪县蓝田乡乌土村村庄规划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9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XDC2021A034
项目名称:安溪县蓝田乡乌土村村庄规划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一览表
采购编号:AXDC2021A034
备注:
1、本项目只有一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在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3、成交金额为包干价,不再调整。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项报价,如有漏报,视同含在总报价中。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条件: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4.报价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资质或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至 2022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9层)
方式:受邀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蓝田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蓝田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询价邀请招标公告
致:新疆原创城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张家界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安溪县蓝田乡乌土村民委员会 (采购人)的委托对 安溪县蓝田乡乌土村村庄规划 项目进行 询价 采购,现欢迎受邀投标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AXDC2021A034
二、项目名称: 安溪县蓝田乡乌土村村庄规划
三、项目内容:详见询价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最高控制价:壹拾玖万捌仟圆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凡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条件:
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4.报价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资质或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2021年 12 月 31 日起至2022年 1 月 4 日截止。
受邀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1 月 6 日上午9 :30 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22年 1 月 6 日上午9 :30 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安溪县蓝田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将公布于采购单位公告栏与中国政府采购网,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蓝田乡乌土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9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安溪县蓝田乡乌土村村庄规划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9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XDC2021A034
项目名称:安溪县蓝田乡乌土村村庄规划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一览表
采购编号:AXDC2021A034
合同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最高限价 |
1 | 安溪县蓝田乡乌土村村庄规划 | 1村 | 符合国家及泉州市关于村庄规划(含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且符合甲方最终的要求(备注:甲方最终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 “设计成果”的约定内容)。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规划内容:振兴乡村、规划先行,开展安溪县蓝田乡乌土村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
备注:
1、本项目只有一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在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3、成交金额为包干价,不再调整。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项报价,如有漏报,视同含在总报价中。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条件: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4.报价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资质或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至 2022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9层)
方式:受邀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蓝田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蓝田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询价邀请招标公告
致:新疆原创城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张家界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安溪县蓝田乡乌土村民委员会 (采购人)的委托对 安溪县蓝田乡乌土村村庄规划 项目进行 询价 采购,现欢迎受邀投标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AXDC2021A034
二、项目名称: 安溪县蓝田乡乌土村村庄规划
三、项目内容:详见询价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最高控制价:壹拾玖万捌仟圆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凡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条件:
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4.报价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资质或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2021年 12 月 31 日起至2022年 1 月 4 日截止。
受邀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1 月 6 日上午9 :30 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22年 1 月 6 日上午9 :30 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安溪县蓝田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将公布于采购单位公告栏与中国政府采购网,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蓝田乡乌土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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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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