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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低慢小”目标防控分队培训项目(第二次)的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委托,就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低慢小”目标防控分队培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SZB-2021-323)进行竞争性谈判。本项目于2021年12月28日09时00分,在浙江省杭州市某会议室进行开评标,本次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经谈判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低慢小”目标防控分队培训(第二次)
2.项目编号:HSZB-2021-323
3.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重庆兰空无人机技术有限公司,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重庆翼动科技有限公司,报价:316800.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深圳市强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报价:298000.00元;
公示期: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4日
评审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A座17楼1706室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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