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和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西区)配电房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采购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和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西区)配电房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采购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2021-101(MASCG-2-F-H-2021-1637)
二、项目名称:和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西区)配电房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飞达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七氟丙烷灭火剂
品牌
飞达
蓝天
规格型号
GQQ150/2.5
HFC-227ea
数量
23组
3725.89KG
单价
6499.99元/组
87.99元/KG

注:其他标的信息见附件-货物服务报价表
五、评审专家名单:艾国华、曹磊、翁国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2%
金额:831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联系电话:0555-513078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县和盛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和县历阳镇石跋河路与龙潭北路交叉口西北150米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55-5130789
4.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冯伟  电  话:0555-533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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