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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S2021085许昌东诚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许昌市东城区景福路、兴德路、雅居乐西侧路智慧灯杆工程”(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XCGC-FS2021085许昌东诚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许昌市东城区景福路、兴德路、雅居乐西侧路智慧灯杆工程”(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市东城区景福路、兴德路、雅居乐西侧路智慧灯杆工程已由许昌市东城区发展改革局以许东发改【2021】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东诚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XCGC-FS2021085。 
2.2建设地点:位于许昌市东城区景福路(学府街-莲城大道)、兴德路(德星路-兴业路)、雅居乐西侧路(莲城大道-八一路)段。
2.3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在东城区景福路(学府街-莲城大道)、兴德路(德星路-兴业路)、雅居乐西侧路(莲城大道-八一路)段新建智慧灯杆、监控探头、AP终端、LED显示屏幕、环境检测组件、可管理型POE多功能交换机及配套设施。
2.4招标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9元。
2.5招标范围:施工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套。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2 月  23  日  
8  时30  分。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 座)三楼开标 
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东诚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建安大道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建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1年12 月2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4.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并提供所办保函的保函编号、查询号、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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