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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都江堰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QXZB-2021-1072S (招标文件编号:QXZB-2021-1072S)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都江堰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昶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街道翔凤桥社区翔和路60号
中标(成交)金额:108.63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成都昶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都江堰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      东虹路110号办公区7819.92㎡、都江堰大道213号办公区5631㎡、青城山镇上善北路8号办公区600㎡、聚源镇聚兴路136号办公区711㎡、中兴镇中环路北线404-414号办公区635㎡、奎光路100号430.83㎡、大观街91号70㎡。      1、定期对房屋进行全面安全状况检查,并做好日常的巡检工作,建立健全完善的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人单位主管部门及领导汇报,及时跟进维修及处理工作,遇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2、3.每日巡视,房屋、水电及专项设施设备等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须及时维修;桌椅门锁等公物、灯具水龙头等日常损坏随报随修,维修合格率达100%。短时间内不能修复的情况须向采购人报备并说明情况,修复后要有采购人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维修验收记录等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供应商须具有专业的物业服务能力,并完全服从和接受采购人单位的统一管理,若供应商出现乱收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服务方案响应内容进行履约或不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或供应商单位人员及为本项目所派物业服务人员服务态度恶劣等情况,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立即无条件终止采购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所有已支付合同款项,同时赔偿采购人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等内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施德安(评标小组组长)、余建成、曾雄、熊英、郑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7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都江堰市税务局     
地址:成都市都江堰市东虹路11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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