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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一期道路及排水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一期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9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8342.92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08512001001
建设单位:德惠米沙子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标段(包)名称: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一期道路及排水工程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泰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德惠市米沙子镇别家村一社)
总投资(万元):8342.92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3月01日至2023年04月0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01月06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一室
招标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431-87310002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06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一期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批字【2020】130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惠米沙子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一期道路及排水工程;
2.2项目概况:项目新建哲学七路、哲学九路、兴六街、兴五街、兴园大街5条道路,新建道路总长共计3475.96m,项目铺装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面积共计50735.90㎡,种植下沉式绿化带面积9495.10㎡,铺装透水性人行步道面积共计16448.42㎡,铺装透水性自行车道面积共计13566.63㎡。敷设污水管线3673.55m,雨水管线5700.09m,安装路灯202盏。新建桥梁一座,桥梁全长38.868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招标控制价:8342.9203 万元;
2.5建设地点: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德惠市米沙子镇别家村一社);
2.6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4月1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招标文件的获取、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质疑、合同签署等过程)应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或其法定代表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违反本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12月29日8时30分至2022年1月6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月21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函(保险电子保单)形式的,应按照长公管委办[2021]14号文件、长公管委办[2021]19 号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页面右下方“电子保函”链接,进入“长春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在线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投标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申请人和开立人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惠米沙子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德惠市米沙子镇102线路北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431-87310002  136244178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泰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与亚泰大街交汇新星宇商誉A1栋1307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马畅  
联系电话:0431-87000629
 
10、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B区2611
邮编:130400
 
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7000629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06日 16时0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431-80545623 0431-80547772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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