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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色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超、骨密度测定仪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安溪县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色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超、骨密度测定仪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524]QZSKDZB[GK]2021051 作者:
安溪县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1-12-29 16:36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安溪县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江西铭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24]QZSKDZB[GK]2021051的安溪县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色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超、骨密度测定仪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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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32005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深圳迈瑞 1(台) 167500.0000 167500 国内 Z60
1-2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其他医疗设备 南京科进 1(台) 98000.0000 98000 国内 OSTEOKJ7000A
1-3 A032005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深圳迈瑞 1(台) 676000.0000 676000 国内 DC-65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肆万壹仟伍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光德镇德育路;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安溪县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色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超、骨密度测定仪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 按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以及国家或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采购人货物验收三个阶段。 ① 出厂检验:按照产品生产企业的标准进行检验,并附有产品的产地相关材料、产品质量合格证等。 ② 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乙方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货物的具体规定,检验记录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 ③采购人货物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采购人负责并会同乙方及有关技术人员按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后一周内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乙方在24小时内无条件免费更换货物。。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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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70 所有设备安装完成试运行30天
2 30 设备完成最终验收,正常运行满30天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签合同前乙方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款的5%,该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验收满1年后无质量服务问题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遵守法律法规和本项目合同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乙方在交货期内交货,每逾期一天乙方向采购人偿付不能按时交货违约金,每天违约金按合同价款的1‰的收取。。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依法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安溪县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且各种资料移交齐全后5年,(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保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和终身维护服务。在质保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乙方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乙方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3小时,并能在6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厂家技术人员接到报修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若24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方的正常使用。 14.2 保修期内需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14.3 乙方在主要设备上用不干胶贴上售后及保修服务联系方式的标志。 14.4 乙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质量保证、售后及保修服务基本要求,对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免费保修期、特殊保修条款、有偿服务范围和免费更换配件等作出明确承诺和说明。乙方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 服务计划(含质保期时间)和内容。 14.5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如果中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仍提供优质服务,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并只收取成本费(包括零配件)。 14.6 乙方的质量保证、售后承诺以列表方式表述。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四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安溪县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 江西铭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 安溪县城厢镇光德镇德育路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池溪乡池溪大道31号
单位负责人: 林新疆 单位负责人: 李冬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焦进伟
联系方法: 13859737337
联系方法: 1387065799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李渡支行
账号: 账号: 36050110659800001407

签订地点: 安溪县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签订日期: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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