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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金庭镇高龙村“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土地出租竞租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竞 租 公 告
受嵊州市金庭镇高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于2022年1月14日上午10:00时在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情况、要求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金庭镇高龙村“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土地出租承包,承包期限3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限不足的时间以、三年标准计算),面积约148.4312亩,承包范围按项目验收红线为准,根据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文件规定,按上级主管有关部门要求土地用途为水稻等粮食作物的种植,不能用作他用。
(一)标的物竞租须知:
1、承包期间必须种植水稻等粮食作物,不能用作他用。
⑴要求基础设施管护标准:承包地块路、渠、蓄水池、地坎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期满完好归还,损坏失少照价赔偿。
⑵项目按规定种植。如果承包方不按要求种植水稻等粮食作物,镇政府有权收回承包权,没收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和种植物,终止合同。
2、水源由镇政府负责协调处理,如遇旱、涝等灾难性天气造成的作物绝收或欠收,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3、承包期内如遇新的政策或政府用地需要,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按承包期限比例把承包款退还给租受方,但不计利息。原有土地上的农作物按第三方评估补助。土地补偿费归镇集体所有。
(二)起始价和竞价方式
1、本次竞租标的物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59300元/年,约148.4312亩,承包期限为3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限不足的时间以三年标准计算),承包款一年一付。报价以“100元/年”为单位,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竞价方式: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                             (1)采用密封式 “书面竞价”一次性报价的方式(报价机会只有一次),即由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一次性书面报价并确定租受人的交易方式。
(2)竞租人将填写完整的竞租文件装入信封后密封,在竞租开始后规定时间内,将信封交至主持人处,一旦把报价单交给主持人,不得撤回。待所有竞租人的信封全部交齐后(未按时参加竞租会或自动放弃报价的除外),主持人当场拆开信封,最高报价者即为租受人。
(3)报价以“100元”为单位,即以100元或100元的倍数为单位进行报价,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或加价不是每年以100元或100元的倍数为单位进行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4)以上标的物面积、质量等均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
原土地上的农作物由新租受人与原租受人协商处理。
3、本项标的物竞租报名人数若达到三人及以上,则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若竞租报名人数不足三人的,则由出租方重新进行发包。
(三)竞租保证金:
(1)竞租人需在竞租前缴纳竞租保证金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现金封包,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现场退回。缴款名称与报名名称必须相同,若中标者不按规定履约,则没收竞租保证金6000元,出租方重新组织招租。
(2)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第一年承包款的付款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二年起每年提前一个月付清次年的承租款。租受人如在规定时间内,如未全部缴纳成交承包款,其竞租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3)租受人在标的物交付前必须缴纳的费用:
在标的物交付前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不计息)。若出现在合同期内租受人单方违约的,则履约保证金没收,归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所有,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押金数额的,租受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履约保证金在租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给中标竞租人(不计息)。
(四)承包款的缴付时间:                                                      1 、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第一年承包款的付款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第二年起每年提前一个月付清次年的承租款。
2、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租受人付清承包款后七日内。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参租对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经济合作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稻种植)。凡有意参加竞租的请于2022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到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招标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自然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经济合作社、工商企业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2)报名时须签订报名承诺书一份(样式附后)。
4.标的物勘样时间:2022年1月10日16点前(由报名人自行勘样)。
5.招租联系人:姚锡尧 13506757451  招标咨询:李珍珍13858575126
三、竞租时间、地点
1.竞租时间:2022年1月14日上午10:00
2.竞租地点: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三楼大会议室)
3.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文件、竞租保证金参加开标;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拒绝其竞租报价。
以上招包公告内容如果与招租文件不相符,具体以招租文件内容为准。到现场参与开评标的各类人员,必须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如实填报健康信息登记表,必须持有绿色健康码,确保开评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安全。所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开评标工作,也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招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招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予以认可并承诺无异议。
 
              
 招租方:嵊州市金庭镇高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租代理: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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