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土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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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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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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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土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2021年9月29日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土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按规定程序组织了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土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XCG【2021】-047号
三、采购内容:采购手持式土壤分析仪一台。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18万元。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六、质保期:1年。
七、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http://wf.yc.hbjc.gov.cn、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hbjxgczx.cn,2021年9月29日。
八、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21年9月29日9时30分
磋商地点: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 曾义 张兵 李兰
九、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泽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
成交金额:壹拾柒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十、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幸福大道4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1年9月29日
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2021年9月29日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土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按规定程序组织了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土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XCG【2021】-047号
三、采购内容:采购手持式土壤分析仪一台。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18万元。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六、质保期:1年。
七、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http://wf.yc.hbjc.gov.cn、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hbjxgczx.cn,2021年9月29日。
八、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21年9月29日9时30分
磋商地点: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 曾义 张兵 李兰
九、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泽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
成交金额:壹拾柒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十、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幸福大道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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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