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天元区人民法院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卷宗存储服务项目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天元区人民法院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卷宗存储服务项目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天元区人民法院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卷宗存储服务项目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月5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3769号-1
采购人(全称):天元区人民法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株洲新志达图文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天元区人民法院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卷宗存储服务项目重新立项(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卷宗存储服务项目重新立项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3769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卷宗存储服务项目重新立项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C020302-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株洲新志达图文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档案卷宗存储项目     3384615 869846.00
1 C020302-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株洲新志达图文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档案卷宗存储项目     1653847 425038.7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1月05日,履行期限:90天。
地点:天元区人民法院
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逐步进行项目实施,
四、付款
1、在项目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2-20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两份,供应商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2月20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唐桂芝
委托代理人:刘锦鹏委托代理人: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 话:13787808088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株洲分行
 帐 号:733900392910506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