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实验室综合楼(重)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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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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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实验室综合楼(重)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2002876001696001001 | ||||||
招标人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建设单位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浩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实验室综合楼,本工程位于河池市环江县内,总建筑面积:1475.91㎡,结构为框架结构,地上五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安装、室外管网。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月5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月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1月11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环江宏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环江宏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叁佰伍拾陆万柒仟陆佰叁拾玖元柒角壹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1)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覃永劢(注册编号:桂245090909958;身份证号:452724********0034) | ||||||||
专职安全员 | 覃国辉(身份证号:452724********281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新校区食堂工程;2.环江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楼;3.环江县大安乡中心幼儿园综合楼;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深圳实验小学施工(EPC)。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永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叁佰伍拾柒万零伍佰叁拾伍元贰角贰分(¥3570535.22)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梁剑(注册编号:桂245121333992;身份证号:452724********133X) | ||||||||
专职安全员 | 韦理赳(身份证号:452724********107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联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叁佰伍拾柒万肆仟肆佰壹拾玖元肆角伍分(¥3574419.45)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龙湘江(注册编号:桂245111121395;身份证号:452724********0010) | ||||||||
专职安全员 | 崖捍恒(身份证号:452724********003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jzf.gov.cn/)(公示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8870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