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完整社区营造规划导则及近邻党建引领美好社区营造工作指引编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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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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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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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经研究,市建设局拟对完整社区营造规划导则及邻党建引领美好社区营造工作指引编制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予以公告:
一、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基本内容、要求、预算指导价等
(一)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1.厦门市完整社区营造规划导则编制工作。通过国家和地方标准比对、居民现实需求分析、先进地区经验借鉴、未来生活场景适应等多方面对完整社区设施进行整合梳理,参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等规划准则,明确完整社区营造目标,形成一套相对可量化、切实呼应居民需求、又适应厦门地方实际的完整社区建设标准体系;依托厦门深田社区经验,形成以近邻党建为引领的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推动实现社区融合共建、联动共治、资源共享。本导则工作周期预计为三个月,其中调研阶段一个月、初审及评审阶段一个月、报批成果阶段一个月。
2.近邻党建引领美好社区营造工作指引编制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近邻党建为引领,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目标,以文化传承为纽带,结合深田社区试点经验,开展工作指引编制。深入挖掘整合社区各类土地、房屋资源,分析居民需求,按照基本保障类、完善提升类对美好社区营造的“硬件”设施提出建设指引,具体包含市政基础设施及养老、托幼、助餐、公共活动空间等。通过编制工作指引,指导我市美好社区营造工作,助力我市社会治理,构建近邻党建引领下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指引工作周期预计为一个月,其中调研阶段半个月、报批成果阶段半个月。
(二)项目预算指导价。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暂行标准》,厦门市完整社区营造规划导则编制预算为20万元,近邻党建引领美好社区营造工作指引编制预算为5万元,合计25万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考虑到本项目工作时间紧迫,涉及的土地权属、住房及人口、未来更新改造计划、地形图、房屋建筑数据等资料多属于社会敏感或保密内容,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上述信息掌握全面,且同时负责与完整社区建设关联性较强的《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及“一区一策”规划工作,有利于加强导则的统筹性和连续性。经研究,决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直接委托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工作。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号。
四、公示期限
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7日。
五、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林,联系方式:0592-2204279。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8月4日
一、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基本内容、要求、预算指导价等
(一)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1.厦门市完整社区营造规划导则编制工作。通过国家和地方标准比对、居民现实需求分析、先进地区经验借鉴、未来生活场景适应等多方面对完整社区设施进行整合梳理,参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等规划准则,明确完整社区营造目标,形成一套相对可量化、切实呼应居民需求、又适应厦门地方实际的完整社区建设标准体系;依托厦门深田社区经验,形成以近邻党建为引领的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推动实现社区融合共建、联动共治、资源共享。本导则工作周期预计为三个月,其中调研阶段一个月、初审及评审阶段一个月、报批成果阶段一个月。
2.近邻党建引领美好社区营造工作指引编制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近邻党建为引领,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目标,以文化传承为纽带,结合深田社区试点经验,开展工作指引编制。深入挖掘整合社区各类土地、房屋资源,分析居民需求,按照基本保障类、完善提升类对美好社区营造的“硬件”设施提出建设指引,具体包含市政基础设施及养老、托幼、助餐、公共活动空间等。通过编制工作指引,指导我市美好社区营造工作,助力我市社会治理,构建近邻党建引领下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指引工作周期预计为一个月,其中调研阶段半个月、报批成果阶段半个月。
(二)项目预算指导价。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暂行标准》,厦门市完整社区营造规划导则编制预算为20万元,近邻党建引领美好社区营造工作指引编制预算为5万元,合计25万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考虑到本项目工作时间紧迫,涉及的土地权属、住房及人口、未来更新改造计划、地形图、房屋建筑数据等资料多属于社会敏感或保密内容,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上述信息掌握全面,且同时负责与完整社区建设关联性较强的《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及“一区一策”规划工作,有利于加强导则的统筹性和连续性。经研究,决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直接委托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工作。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号。
四、公示期限
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7日。
五、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林,联系方式:0592-2204279。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