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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医院“内镜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内镜维保”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ACGZX- F2018068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9日
采购日期:2018年5月16日
 
(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鑫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深港产业园3号楼D座3层。
成交金额:叁拾捌万捌仟圆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六安市人民医院“内镜维保”服务采购等一批 ,
   维保范围:全保:主机、软镜及附属设备包括光源灯泡更换。
 
(三)评审委员会名单:解绍芹、余有声、李婷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六安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四楼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燕      联系电话:0564-3378262
公告期限:2018年 5月17日至 2018 年 5月21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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