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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东校区附属配套(校园网络信息化)工程及六安市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东校区附属配套(校园网络信息化)工程及六安市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LACGZX-F2018027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19日
采购日期:2018年5月3日
 
(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中凯路元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5号2层212
成交金额:壹拾叁万伍仟捌佰元整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东校区附属配套(校园网络信息化)工程及六安市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监理服务。 
(三)评审委员会名单: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范王康、王大伍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六安一中东校区
地址:皖西大道与安丰路交口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四楼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燕      联系电话:0564-3378262
公告期限: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8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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