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钱隆首府段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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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福安市钱隆首府段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8-02-09 10:36:26
基 本 信 息
受 邀 企 业
招标公告是否对外公开: 是
邀 标 公 告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费:300元
标书费说明:
平台使用费:150元
是否记名购买:是
记名材料备注: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30000元 叁万元整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
联系方式
招标内容
第1章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中禹安招字【2017】013号
致:福建誉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飞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宏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德力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钱隆首府段河道清淤工程已由福安财政局以安财审函﹝2017﹞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配套,项目业主为福安市河道堤防管理处,招标人为福安市河道堤防管理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实施方案及施工图纸为依据;
2.2建设规模:工程招标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地方财政配套;
2.4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具备施工条件;
2.5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3.5. 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配备要求: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质检员(或质量员)1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
3.6. 投标人企业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A证;
3.7.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其投标文件处理;
3.10.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2月10 日 08 时 30 分至 2018年2月14 日17 时 30 分(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在线购买 ,招标文件每份(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售价300元,图纸售价300元(自愿购买),以上资料出售,售后不退。若投标单位需开具正式发票,可在投标截止日后3天内持支付凭证前往招标代理公司调换。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务必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3)宁德市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4)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5)银行保函;(6)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备注: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也不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前往开标现场开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2月 27日下午 2 时 40 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栏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河道堤防管理处
地址:福安市富春别墅区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闽东中路23-A.4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安市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开户名称: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号:9060528010010000343606
监管部门名称:福安市水利局
电话:0593-6565590
信息发布: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8-02-09 10:36:26
基 本 信 息
招标编号: | 中禹安招字【2017】013号 | 标讯类别: | 省内 |
招标人: | 福安市河道堤防管理处 | 资金来源: | 国内政府资金 |
业主名称: | 福安市河道堤防管理处 | 所属地区: | 宁德市 |
项目名称: | 福安市钱隆首府段河道清淤工程 | 所属行业: | 水利水电 |
招标代理: | 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评标方式: |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招标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最高控制价: | 130.5398 万元 | ||
开标室: | 开标一室 |
受 邀 企 业
招标公告是否对外公开: 是
邀 标 公 告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费:300元
标书费说明:
平台使用费:150元
是否记名购买:是
记名材料备注:
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企业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index.html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后如需纸质招标文件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投标企业需通过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无需递交纸质文件;开标后,投标企业需在代理开启解密后6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等因素导致平台解密故障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谨记暗评文件(如技术文件等)不得体现投标企业信息,上传后加盖CA电子签章的文件即为正本;企业需使用深圳CA进行签章,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页检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是否完整。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的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70-519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21:00,周六08:30-17:30)。 |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30000元 叁万元整
账号 : | 9060528010010000343606 |
账户名称 : | 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开户银行 : | 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
招标文件售发开始时间(报名时间): | 2018-02-10 08:30:00 | 至 | 2018-02-14 17:30:00 |
质疑时间: | 2018-02-10 08:30:00 | 至 | 2018-02-15 17:30:00 |
答疑/补充通知时间: | 2018-02-10 08:30:00 | 至 | 2018-02-16 17:30:00 |
投标时间: | 2018-02-10 08:30:00 | 至 | 2018-02-27 14:40:00 |
保证金提交时间: | 2018-02-10 08:30:00 | 至 | 2018-02-27 14:40:00 |
开标时间: | 2018-02-27 14:40:00 | 受邀截止时间: | 2018-02-27 14:40:00 |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 代理人信息 | |||
---|---|---|---|---|
招标人: | 福安市河道堤防管理处 | 代理机构(公章): | 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范贵贵 | |
地 址: | 福安市富春别墅区 | 地 址: | 东侨区闽东中路23-A4 | |
邮 编: | 352100 | 邮 编: | 352100 |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办公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办公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传真: | 传真: | |||
移动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移动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内容
第1章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中禹安招字【2017】013号
致:福建誉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飞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宏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德力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钱隆首府段河道清淤工程已由福安财政局以安财审函﹝2017﹞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配套,项目业主为福安市河道堤防管理处,招标人为福安市河道堤防管理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实施方案及施工图纸为依据;
2.2建设规模:工程招标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地方财政配套;
2.4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具备施工条件;
2.5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3.5. 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配备要求: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质检员(或质量员)1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
3.6. 投标人企业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A证;
3.7.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其投标文件处理;
3.10.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2月10 日 08 时 30 分至 2018年2月14 日17 时 30 分(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在线购买 ,招标文件每份(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售价300元,图纸售价300元(自愿购买),以上资料出售,售后不退。若投标单位需开具正式发票,可在投标截止日后3天内持支付凭证前往招标代理公司调换。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务必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3)宁德市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4)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5)银行保函;(6)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备注: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也不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前往开标现场开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2月 27日下午 2 时 40 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栏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河道堤防管理处
地址:福安市富春别墅区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闽东中路23-A.4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安市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开户名称: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号:9060528010010000343606
监管部门名称:福安市水利局
电话:0593-6565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