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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支塘镇“千村美居”工程(第五批)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支塘镇“千村美居”工程(第五批)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常熟市支塘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支塘镇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苏州金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2年度支塘镇“千村美居”工程(第五批)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配合“千村美居”专项行动,创建无违法建设村(组)和无“散乱污”村(组),优化农村住房空间布局、优化村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村庄整体风貌,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提升村民自治能力、提升村庄用地节约集约水平,实施该项目。
目前各村现状:村内主要道路宽约3-5米,为混凝土道路,宅间道路及宅前部分已硬化部分路面损坏,待修复。村庄内缺少村标及党建乡风文明标牌,内部环境较杂乱,河道两侧绿化稀疏,现状水质较差,存在垃圾漂浮物,沿路、沿河及房前屋后绿地菜园杂乱。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支塘镇支东村、何南村
2.1.2建设规模:需整体提升各村人居环境,对道路进行修复改造,河道增加驳岸及护栏,河道治理,设置停车位,增加绿化,菜地梳理,增设景观、园路、小品、路灯及增加相关配套设施,人居环境提升(包括房前屋后、周边空地、树林、沟渠的清理,公共厕所的改造升级)等。共涉及613户人家,实施范围:
序号
行政村
自然村(组)名称(点位)
户数
备注
1
支东村
5组里湖漕
19
2
10组汤家巷
26
3
11组张坤桥
18
4
12组钱家桥
23
5
23组湖漕桥
34
6
28组苏家浜
36
7
29组陈家巷
16
8
31组张家巷
22
9
支东小区
193
10
湖漕小区
71
11
何南村
9-2组曲步娄、沈家巷、王家巷
38
12
9-3组曲步楼、沈家巷
39
13
10-2组徐家宅基
17
14
11-2组濂泾巷、邹家巷、顾家巷
17
15
11-5组朱家巷、东戈家巷
22
16
11-6组周家巷、邹巷
22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2173.06万元,含设计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原则上不超过90日历天/点位(具体根据各点位签订合同时确定)。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2月20日(具体以实际开工之日为准)
2.1.5项目建设内容:
2.1.5.1市政: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道路、压膜混凝土铺装,设置停车位,园路道砖石及节点铺装,驳岸、清淤、护栏等。
2.1.5.2绿化: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绿化种植及养护(竣工之日起1年,成活率保证100%),菜地梳理,水体驳岸绿化等。
2.1.5.3景观:包括但不限于景观亭,景观矮墙,砂石地,建筑绘墙,建筑外立面等。
2.1.5.4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标示牌,工艺宣传栏,健身设施,小品,路灯照明,停车场,厕所等。
2.1.5.5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整个村庄的人居环境提升(包括房前屋后、周边空地、树林、沟渠的清理,公共厕所的改造升级)等。
2.1.6其他说明: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承包人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验收要求:原则上按时间节点一次性通过“千村美居”考核验收。
2.2招标范围:设计、道路、路灯照明、商品砼、预拌砂浆、绿化、景观及相关配套设施、相关设备采购。主要内容包括:
2.2.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
2.2.3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2.4做好完成本项目的相关配套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3.1.1或3.1.2资质:
3.1.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企业的营业执照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下3.2.1或3.2.2资格:
3.2.1具有(1)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小型项目管理师;(2)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中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道路或排水)工作10年以上。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上述资质的,则可拟派一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否则需要拟派二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分别为:(1)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小型项目管理师;(2)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中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道路或排水)工作10年以上。
3.2.2具有(1)三类(或以上)绿化项目负责人(以常熟市住建局核发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为准);(2)中级(或以上职称)。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上述资质的,则可拟派一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否则需要拟派二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分别为:(1)三类(或以上)绿化项目负责人(以常熟市住建局核发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为准);(2)中级(或以上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3.5.1或3.5.2要求:
3.5.1须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和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须配备两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分别为:(1)施工单位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小型项目管理师;(2)设计单位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中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道路或排水)工作10年以上。
3.5.2须由具有企业的营业执照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施工单位和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须配备两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分别为:(1)施工单位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或以上)绿化项目负责人(以常熟市住建局核发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为准);(2)设计单位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申请人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3.6.13.6.1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2其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3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8时30分至2022年1月17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入口)-常熟市(http://www.szzyjy.com.cn/dlrk/019003/019003002/changshu.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2年1月26日13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名称:常熟市支塘镇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支塘镇
联系人:金龙飞
电话:0512-52513233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金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达海路27号艾斯奇装饰三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机构:常熟市支塘镇人民政府
电话:0512-52552878
10.友情提示
10.1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10.2本项目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11.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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