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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河综合治理工程城区段堤防工程(未批先建段)质量安全综合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珲春河综合治理工程城区段堤防工程(未批先建段)质量安全综合评价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CYC-2022-02
项目概况
珲春河综合治理工程城区段堤防工程(未批先建段)质量安全综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珲春市世纪公馆4号综合楼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月 24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YC-2022-02
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11126]-0157号
3.项目名称:珲春河综合治理工程城区段堤防工程(未批先建段)质量安全综合评价服务
4.项目地点:珲春河城区段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7.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8.采购需求:珲春河综合治理工程城区段堤防工程(未批先建段)质量安全综合评价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9.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10.成果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2021年1月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5)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0月-2021年12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尚未纳入社保的事业单位参与投标,不需要提供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请于2022年1月12日至 2022年 1月 18日,每天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珲春市世纪公馆4号综合楼401室);
3.方式:获取时请携带下列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项目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 1月2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月 2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信息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 1.5万元整;
4.*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关于办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采购活动。(办理/咨询电话:0433-8333039);
5.为控制疫情发展,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所在街道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或健康码;
6.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珲春市水利局
地    址:珲春市政务中心14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433-7510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珲春市世纪公馆4号综合楼4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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