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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县都镇湾镇西湾村党群服务中心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阳县都镇湾镇西湾村党群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西湾村民委员会,资金来源为专项补助及地方自筹,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阳县都镇湾镇西湾村党群服务中心新建工程。
2.2项目编号:都农产交审 [2019]第55号。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长阳县都镇湾镇西湾村党群服务中心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西湾村一组建主体二层加隔热层,总建筑面积为561.29平方米的党群服务中心。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4投资规模: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元
2.5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补助及地方自筹。  
2.6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中的施工、招标说明、招标答疑以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
2.7工程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西湾村。
2.8工期:180日历天。
2.9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优良标准。技术指标按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GB50300-2013)的合格等级。
2.10安全生产: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印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4.1 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建筑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1.4.2投标人若是委托授权代理人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最近一期的社保证明)。
3.1.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检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原件(提供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7须提供拟派承担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社保证明原件或印有二维码的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1.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日前2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至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提供《中国文书裁判网》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
3.1.9投标人信用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场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80分。
3.1.10投标人需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企业信息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中打印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中登记的人员(提供“省一体化平台”截图证明原件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截图证明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1.11投标人近一年内(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前推1年)无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原件)。
3.1.12投标人近一年内(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前推1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原件)。
3.1.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3.1.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6根据《宜昌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8〕86)和《关于公布第一批资质监督检查企业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检查结论认定为“不合格”的企业,3个月的整改期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
4.2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4.3报名时间: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7 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
4.4报名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国际A座32楼。
4.5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12000.00元(¥:壹万贰仟元整),其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2019年7月15日09:30前(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财政所账户到账时间)通过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注明“都镇湾西湾村委会”字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09:30时,提交地点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财政所,由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接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财政所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6月21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长阳网》(http://www.changyang.gov.cn/)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西湾村民委员会       
地  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西湾村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阳县龙舟坪镇清江国际A座32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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