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北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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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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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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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盘北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的盘北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S5200000000041129001001
已于2022年01月19日 11时00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运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贵州鼎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铖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隆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中标结果公示2022年01月20日至2022年01月25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盘北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858-3523107) 投诉。
招标人: 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784884687)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中恒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718908482)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的盘北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S5200000000041129001001
已于2022年01月19日 11时00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运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贵州鼎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报价: | 371615755.22(元) |
质量: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540 |
项目负责人: | 周孝涛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二建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黔252141522081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铖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报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9(元) |
质量: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540 |
项目负责人: | 姜健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二建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黔257141524371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隆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报价: | 371603472.76(元) |
质量: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540 |
项目负责人: | 候凯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二级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黔251161893075(贵安)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中标结果公示2022年01月20日至2022年01月25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盘北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858-3523107) 投诉。
招标人: 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784884687)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中恒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718908482)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