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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二人民医院岳阳市人民医院(原岳阳市二人民医院)血管造影(DSA)采购项目(包0)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岳阳市二人民医院岳阳市人民医院(原岳阳市二人民医院)血管造影(DSA)采购项目(包0)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7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21]000201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二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吉兴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人民医院(原岳阳市二人民医院)血管造影(DSA)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1]000201号
(3)项目内容:岳阳市人民医院(原岳阳市二人民医院)血管造影(DSA)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李贤敏。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0 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 湖南吉兴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血管造影(DSA) 详见投标文件 GE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0月15日,履行期限:365天。
地点:岳阳市人民医院(原岳阳市二人民医院)
方式:按合同履行
4.付款
1、该设备质保期1年。合同签订后,经甲方验收该系列设备合格并设备正常运行15天,甲方先予支付该设备款项的95%计人民币7570500元至乙方指定账户,余款5%计人民币399500元,在设备验收合格、质保1年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0-15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0月15日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许文杰法定代表人:周红兵
委托代理人:涂复兴委托代理人:李贤敏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 话:13908461646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瑞支行
 帐 号:810000178682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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